第10章番外:沈铭书
我和宋知意其实认识得很早。
早到姓顾的在我面前嚷嚷十几年的时候,我除了好笑之外没有第二种情绪。
沈家的环境和众多大家族一样混乱,情人小三数不胜数。
我妈去世太早,我爸被新欢迷得不着四六,以至于我的童年跟“温馨”
、“爱”
之类的词完全搭不上关系。
直到我遇见宋知意。
宋家父母恩爱和睦,养出来的她也像是一束明亮澄澈的光。
那是第一次,有光落在我的生命里。
也是第一次,让我想拼尽全力去守护什么人。
这段关系只持续了短短几个月,她的离开太匆忙,连道别都没来得及,更别提之后的联系。
她在我生日时送的黄铜戒指,一戴就是十五年。
这是她的第一件作品,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伴我入睡,支撑我走过腥风血雨。
人海茫茫,我曾以为我们不会有再见的一天。
可上天给了我一个机会。
宋氏集团新来的掌权人,宋知言。
宋知言、宋知意,宋家父母起的名字太好,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我借口合作帮了他一把,交往深入后,终于听到了我心心念念的名字。
宋知言很爱她,花费了大把的资源为她的前程铺路,在我面前夸赞过这个好妹妹无数次。
我也不可避免地期待着,有一天能够再次见到她。
直到某一天宋知言忧心忡忡地找到我倾诉,担心创伤后应激会不会复发。
捋清前因后果之后,我才意识到,或许她已经不记得我了。
我失眠了整晚,尾戒被摩挲得发亮。
我未奢求过她爱我、又或和儿时一般亲近,但连记忆都失去......怎么不算一种残忍呢。
这样的残忍,在我去接机的那一天,彻彻底底地落在我身上。
她依旧是我想守护的光,可那束光里已经没有了我。
没有关系。
至少我终于见到了她,至少我终于能真正守护她。
她想闯进珠宝界,我就亲自为她铺路。
她想要那颗红钻,我就拍下来送她。
我记得她的口味,记得她不喜欢吃西瓜,也记得她所有喜欢吃的菜和点心。
我学了一手好菜,于是她渐渐习惯来我家一边讨论设计一边蹭饭。
我很贪心,我希望能留她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不能告诉她,我怕把她吓到,更怕她就此离开。
——可她吻了我。
那是我第一次忍不住想让她留下。
那是我第一次向那束光伸出手。
她留下了。
我抓住了我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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