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样观察了我大约有一刻钟时间,我情感所寄的美人儿开始和陪伴她的那位先生说话了,她说话的时候,我从那两人的目光清楚地看出,他们所谈的就是我。
我刚下此结论,拉朗夫人又转向了舞台,然后,有几分钟时间,她似乎被演出吸引了。然而,这段时间过后,我陷入了一种极端的激动,因为我见到她再次打开挂在她身旁的眼镜,又像前一次一样地完全转向我,而且不顾观众席里又一次响起的嗡嗡声,看着我,从头到脚地看,而且带着同样不可思议的神情,那神情是那么令我从心底感到愉快,我的灵魂都被搅乱了。
这异常的举动把我抛进了一种完全是高烧般的兴奋中了——进入了彻底的爱的狂喜里——与其说它令我不知所措,毋宁说它使我勇敢起来。在我忠诚而疯狂的激情下,我忘记了一切,除了眼前我痴望着的高贵而迷人的景象和它真实的存在。我看到观众正全神贯注着歌剧演出,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终于,我的目光和拉朗夫人的交错了,这一瞬间,我轻轻地、但却准确无误地向她鞠了一躬。
她的脸羞得绯红,赶紧把目光移开,接着又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朝四周看,显然是想看看我那卤莽的动作是否被人注意到,然后,她的身子朝坐在她身边的先生欠了过去。
此时,我对自己欠妥当的举动觉得有一种滚烫的不安感,预感这一次准得马上暴露;紧接着我的脑海里迅速而不安地掠过手枪的幻影。然而,当我看到那位女士只是递给那先生一张节目单而并没说话时,我顿时觉得无比轻松,这之后不久,她又悄悄向四周望了望,然后那双明亮的眼睛就完全而持久地注视着我,不过,读者对我的惊讶——我那深深的惊诧——内心和灵魂那迷狂的困惑可能有了某种细微的察觉,然后,她微微一笑,露出了一线亮丽的珍珠般的牙齿,她的头还清楚地、率直地、而且是坦然地点了两下。
当然,要形容我当时那阵喜悦——那阵迷醉——那阵极度的心灵狂喜是徒劳的。如果有人曾经为无比的喜悦疯狂过,我那时就是这种感觉。我爱着,这是我的初恋——我就是这样感觉的。它是无上的爱——无法用言语表达。它是“一见钟情”;而且,这一见钟情也得到了对方的欣赏,并得到了回馈。
是的,回馈。我没有刹那的怀疑。我还能用其他什么语言来形容这种爱?这位拉朗夫人如此美丽,如此富有,很显然又如此多才多艺,她出身如此高贵,社会地位如此之高,从哪方面都那么令人尊重。是的,她爱我,她回报了我爱的热情,以同样盲目的炽热,同样的坚定,同样的率真,同样的放任,完全像我自己的那样无法控制!然而,这些美好的幻想和回忆此时被幕布的垂落中断了。观众们站起身,往常的拥挤和混乱立刻蔓延开来。我突然离开了塔尔博特,拼命朝离拉朗夫人更近的地方挤过去。由于人群拥挤,我没能成功。最后,我只好放弃追赶,踏上了回家的路。我安慰着自己那连她的裙边都没能触到的遗憾,因为我想起明天塔尔博特就可以带我去正式拜访她。
明天终于来了。也就是说,在漫长、厌倦而心烦的夜晚过去后,这一天终于到了。可是到“一点”之间的几个小时就像蜗牛爬,令人觉得疲倦而冗长。但是常言道,伊斯坦布尔也终有末日,因而这漫长的等待也终有尽头。钟敲响了,那声回响刚一消失,我就跨进了B旅馆,说要见塔尔博特。
“他出去了,”男仆说着——他是塔尔博特家的仆人。
“出去了!”我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回应道,“我告诉你,伙计,这完全不可能,绝对没可能;塔尔博特先生不会出去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先生;只是塔尔博特先生真不在,就这样。早饭后他就立即骑马去S——了,他留话说这一周他都不在城里。”
我呆呆地僵立着,又是惊恐又是气愤。我想回应他,可舌头就是不听使唤。最后,我猛地向后一转身,脸色气得铁青,心里暗暗把整个塔尔博特家族打入了人间和地狱中那最黑暗的地区。很显然,我那周到的音乐迷朋友已经把他和我的约定抛到了九霄云外——约定之后就立刻忘掉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从不认真履行。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强压气愤,沮丧地走在街上,枉费心机地向我遇到的每个男友询问关于拉朗夫人的事。据我所问,我发现他们全都知道她,很多人见到过她,但她在城里只呆了几星期,因此,很少有人宣称和她本人相识。这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和她也不是太熟悉,他们不能也不愿随意以白天正式拜访的方式把我引见给她。我正这样失望地站着,和三个朋友谈论着所有关于我内心痴迷的人时,恰好话题中的人在街上走过。
“真真切切,她就在那里!”一个人喊道。
“真是令人惊讶的美丽!”第二个人感慨着。
“简直是人间天使!”第三个人赞叹道。
我一看,一辆马车正在街上缓缓经过,向我们走来,车中正坐着那位我看歌剧时见到的迷人倩影,与她同包厢的那位年轻女士则坐在她身边。
“她的女伴也穿戴得很漂亮,”那三人中的一个先说道。
“真令人惊讶,”第二个人说;“她还是那么高雅;不过艺术会创造奇迹。我发誓,她比五年前在巴黎时更漂亮了。她依然是个美丽的女人;——弗鲁瓦萨尔,你不这样认为吗?——辛普森,我是说。”
“依然很美!”我说,“为什么不呢?可是和她的朋友相比,就像是烛光和夜晚的星星相比——像萤火虫与心大星[2]相比。”
“哈!哈!哈!——哎呀,辛普森,你可真有令人惊叹的发现才华——我是说,那种原创的才华。”这时,我们分开了,三人中的其中一人哼着欢快的小调,我只听出了几句词——
尼农,尼农,尼农请下车——
下来吧,尼农·德朗克洛![3]
在这场小小的遭遇中,有一件事深深地安慰了我,尽管这事又撩拨起已经使我心力交瘁的激情。当拉朗夫人的马车驶过我们身边时,我看到她认出了我;不仅如此,她还以我们所能想象的微笑中最纯真的笑容来祝福我,毫不掩饰她是认识我的。
我已经被迫放弃了所有能拜见她的希望,只有等塔尔博特认为该从乡村返回的时候了。同时,我锲而不舍地频繁光顾每一个体面的公共娱乐场所,终于在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剧院里,我无比喜悦地遇到了她,并再次和她交换了目光。然而,这次相遇直到第一次见她两星期后才发生。这期间,我每天都去塔尔博特下榻的旅馆询问,每天都被男仆那句千篇一律的“还没回来”抛入一阵愤怒中。
因此,在我第二次见到她的那天晚上,我处于一种几乎要疯狂的状态中。我知道,拉朗夫人是巴黎人,最近才从巴黎来,她会突然回去——在塔尔博特回来前就离开吗?我会就这样永远地失去她吗?这念头十分可怕,令我难以承受。既然幸福悬而未决,我便决定当机立断地采取行动。总之,在剧院散场后,我跟着这位女士到了她的住所,记下了地址,次日一早就给她送去一封长长的、详细的信,在信中我倾吐了全部心声。
我倾诉得很勇敢,很酣畅——总之,充满激情。我什么都不掩饰,甚至包括我的缺点。我提到了我们初次邂逅时那浪漫的情形,甚至提到我们之间交换的眼神。我详细到说起自己确信她也是爱我的;我把这种确信和我的一腔痴情作为我这否则就是不可饶恕的冒昧之举的两个借口。至于第三个理由,我说到自己很担心在我还没有机会正式拜访前,她就离开这个城市了。在这封最激情洋溢的信的末尾,我坦诚地说到了我财产方面的情况,说我很富有,并直截了当地向她求婚。
在焦急的期盼中,我等着答复。仿佛经过了一百年的时间,它才姗姗来迟。
是的,它真的来了。这一切是如此浪漫,我真的收到了从拉朗夫人那里来的信——那位美丽、富有、偶像般的拉朗夫人的回信。她的双眼——那高贵的眼睛没有掩饰住她那尊贵的心。像她这样一位真正的法国女人,她听从了理智率真的指示,听从了本性充沛的热情,不顾世间传统的拘谨礼仪。她没有嘲笑我的求爱,也没有躲避在沉默中。她没有将我的信不加拆看就退还。她甚至给了我答复,用她那精巧的手指作了答复。信是这样写的:
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力不从心,不能将贵国的语言写得优美流畅。我刚到这儿不久,还没有机会把它学好。
这份歉意中,我只能说,哎!——辛普森先生猜得太对了。还要我多说吗?哎!我是不是不该说这么多?
欧仁妮·拉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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