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斯敦火车站接客的是一个老头,他开着一辆能坐七个人的轿车。他身材瘦小,灰眼睛,花白的八字须须尖上过蜡。从前,在镇子还没有突然兴旺起来成为以采伐木材为主的城市以前,他是个种植园主、土地所有者、第一批殖民开拓者中的一个人的儿子。由于贪婪并容易上当受骗,他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开始赶一辆出租马车来回奔波于小镇和火车站之间,留着上过蜡的八字须,戴着一顶大礼帽,穿着一件破旧的艾伯特王子式的外衣[73],边赶马车边对那些旅行推销员说当年他如何在金斯敦的社交界独领风骚;如今他为他们赶车。
马车时代过去了,他买了一辆汽车,还是做着接火车的营生。八字须仍然上蜡,但一顶便帽取代了以前的大礼帽,燕尾服也换成一套在纽约经济公寓区[74]犹太人缝制的灰色夹红条的西服。“你来了,”霍拉斯从火车上走下来时他说,“把箱子放汽车里吧。”他说。他自己先上了车。霍拉斯上车,在他边上的前座坐下。“你晚了一班火车。”他说。
“晚了?”霍拉斯说。
“她是在今天上午到的。我送她回家的。你的妻子。”
“噢,”霍拉斯说,“她回家了?”
对方发动马达,倒车,然后调转车头。这是一辆马力挺大的好车,开动起来灵活自如。“你原来指望她什么时候回家?……”他们朝前行驶。“我听说他们在杰弗生把那家伙烧死了。我想你一定看见了。”
“是啊,”霍拉斯说,“是啊。我听说了。”
“他也是活该,”司机说,“我们得好好保护我们的姑娘。我们自己也许用得上她们。”
他们拐了个弯,沿着一条街行驶。开到一个弧光灯照耀下的街角。“我在这儿下车。”霍拉斯说。
“我送你到你家门口吧。”司机说。
“我在这儿下车,”霍拉斯说,“省得你还得调头。”
“随你便吧,”司机说,“反正你车钱照付。”
霍拉斯下了车,拿起皮箱;司机并没有帮忙托一把。汽车开走了。霍拉斯拎起箱子,就是在他妹妹家壁橱里放了有十年的那一只,在她向他打听地方检察官名字的那天上午,他把它带进城去。
他的房子相当新,坐落在相当大的一块草坪上,他种下的白杨和枫树等树木还比较矮小。他还没走到房子前,就看见他妻子房间窗户上的玫瑰色窗帘。他从后门进屋,走到她的房门口向屋里张望。她正躺在床上看一本大开本的带彩色封面的杂志。台灯的灯罩也是玫瑰色的。桌上放了一盒已经打开的巧克力。
“我回来了。”霍拉斯说。
她从杂志上方看了他一眼。
“你把后门锁好了吗?”她说。
“对,我知道她会去的,”霍拉斯说,“你今天晚上有没有……”
“我有没有什么?”
“小蓓儿。你打过电话……”
“打电话干什么?她在人家家里参加聚会,要在那儿过夜。她为什么不可以去?她干吗要打乱计划,拒绝接受别人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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