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观看《印度之行》是因为电影名字里有我的国家。走出电影院,我径直进了地铁——或者叫Metro,这里的人们如此称呼它——赶往大使馆,我每天要在那儿工作个把小时。在使馆挣得的钱,准许我享受些许奢侈,使得当穷学生的日子能够鲜亮一些。可我怀疑正由于这点奢侈,才让我近来堕入某种梦游状态,时常落到窘迫的境地。眼下就是个例子:依稀记得乘地铁旅行,我瞥见自己舒适地坐在那儿,虽然不乏证据表明,此时的我正站在车厢门边,手握住铁杆,列车急停或开动的刹那,我几乎要跌倒。我心里混杂着悲悯和轻蔑,从那儿望去,看见一个衣衫破烂不堪的柬埔寨学生坐在车厢中段,头抵在窗玻璃上打瞌睡。他的头发蓬乱肮脏,中间露出头皮褶皱的一圈秃顶;胡茬稀稀拉拉,显然三四天没刮了。他在沉睡中憨笑,嘴唇快速而轻柔地翕动着,好像正低声细语地跟自己亲密交谈。我想:“他看上去挺快活,虽然没有快活的道理。跟我一样,他生活在敌视他的欧洲人中间,尽管那些人竭力掩饰这一点。欧洲人只要认定谁跟自己不同,就总是怀有敌意。就这层意思说,我们印度人有点优势,因为差异小一些;可相较于这个样貌太过奇异的男孩子,谁又没有一点优势呢?就算他是西方人,又来自北欧,也会被看成地球上最卑贱者的代表。就算是我,自认是个不存偏见的人,也不敢贸然信任他。”
我在拉穆埃特车站下了地铁,很快发觉自己已经走到阿尔弗莱德-德奥当克街,大使馆就在这条街上。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看门人没认出我来,不肯放我进去。在我们挥拳厮打的时候,那人高喊“走开!走开!”一连好几遍。最后几声叫嚷,有一句变成了友善的“Sour-sday”,在柬埔寨语里就是“早晨好”的意思。我睁开双眼,仍旧迷迷糊糊的,却看见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出租车司机兼本国同胞,正在摇晃我,想把我唤醒,同时重复念叨着那句问候语,并且说:“咱们该下车了,到地方了。”我站起身,走出车厢时险些绊倒;我紧随同胞沿着站台走,一句话也不敢问,生怕出什么差错,让他以为我发疯了或者吸了毒。上台阶前,我走过一面镜子,此时我有了惊人的发现。虽然早有预感,但这发现仍叫我痛苦不已。我的意思是,镜中映出,我长着肮脏的头发,脸上满是三四天没刮的稀疏胡茬;但坦白说,最让我恼火的是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自己的嘴唇在轻快翕动着;更糟的是,我憨笑着自言自语,如同一个白痴。
[10]位于巴黎十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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