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婕宜干笑……那是她的作者。「不然我再问问可不可以加点别的东西好了。」
「这个我会跟美编说……倒是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喔买尬!」任婕宜惊叫,好险人在MSN彼端的莫薇亚听不见。
今天什么日子!她瞥向月历,四月早过了,时值八月,莫非鬼门开,大家都被鬼上身?「真的假的?」
「真的真的,和老大。估计在年底……你会来吧?」
她……她可以说不吗?
「一定一定。」唉,她俗辣,不可能推拒,何况莫薇亚确实是她闺密好友,两肋都能插刀了,金钱当然是……痛得她唉唉叫。
任婕宜叹息,把好友讲的日子在行事历上注记。
不翻开还好,一翻开,就发现从九十九年开始,她几乎三个月就跑一场婚礼,跟她同龄的朋友有的甚至是三个孩子的妈了,她嘛……妈的倒是没少骂过,当妈至今还没机会,更没对象。
仔细一数,真不知自己这一、两年究竟参加了多少婚礼、包了多少礼金、拿了多少喜饼、胖了多少公斤。
偏偏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如果要把世上的女人分类为「受男人欢迎」跟「不受男人欢迎」两种,她无疑是属于后面那一个。
她样貌不差,有一张粉润圆巧的脸蛋,眼睛大大的,双眼皮深邃,睫毛挺翘,双目有神得像会说话一般。纤秀的鼻梁下是圆圆的鼻头,菱唇自然上扬,搭着可爱讨喜的眉眼,整个人好似随时在笑,可一旦认识她久了,就会知道那不过是傻笑而已。
曾经她大学时的男性同学帮忙分析,说她的身上充满一种浓浓的村姑风情,任婕宜至今没搞懂那是什么,总之那位先生的说法是这样的。「人不是有所谓的费洛蒙吗?就是那种会吸引异性的激素,你的话……大概就是村姑蒙吧,看到你就像看到小时老家附近耕田插秧的姊姊……」
说罢,好似怕她打击过大,同学很亡羊补牢地竖起拇指附加一句。「很亲切喔!」
她一点都不开心好吗?
总之不管那叫什么村姑蒙的东西是否真实存在,她没男人缘是事实,这辈子大概只有自己被炸没有炸别人的分,简直就是空袭战争中无依无靠的百姓……
好,既然如此——
「我、要、工、作!」工作才是一辈子的伴侣!毕竟她还是对这个行业有憧憬,才会在各种苦难下捱了过来,热情热情热情!让她来唱一首热情的沙漠吧~~
结果这份热情,维持不到三天就「咻」一声地熄灭了。
因为她是个三分钟热度的村姑。
初应征的时候,任婕宜兴致勃勃,干劲十足,身为编辑能做自己喜欢的书,真是再幸福不过了,直到实际入行,她才恍悟自己以前究竟有多天真单……蠢。
「晶典」每个月出版三十本言情小说,两本近年当红的对岸原创小说,配置九名文编三个美编一个主编,其余还有业务企划等工作人员,扣除负责原创的两名编辑,平均一个编辑负责约八位作者,一个月得做四本稿子。
乍看之下这样的阵容很好、没问题,可实际运作起来,却是水深火热、困难重重。
首先,做稿是编辑的基本,没什么好讲的。
但做稿之前要有稿,这件事就很难搞。
他们得先与作者经历三百万次沟通,敲定写作内容、截稿日期,才能安排档期,而在确切拿到稿件前,各种状况层出不穷,作者家里有事、身体不适,发生拖稿或者取消出书,编辑就要想尽方式找萝卜补坑,接下来就是一连串死赶猛赶。
不赶的时候,同样有一堆杂务要忙,开编辑会议、撰写企划、与经销商沟通、检讨卖量、搞定作者。
总之到最后,编辑压力过大,掉发、胃溃疡、压力性皮肤炎的不在少数。
真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这辈子才会来当编辑。
任婕宜趴在桌上,一边校稿一边扪心自问,这时编辑部里一位相当资深的前辈走了过来,手里拿着稿子「砰」一声坐她旁边,咬牙切齿。「我快疯了。」
「……啥?」
「你知道那个XX作者,她说她下个系列要写什么?」年过三十五岁依然保养得宜的美人前辈,此刻表情扭曲,一脸很想捏爆橘子的模样。「帮派,而且是现代。」
「噗!」任婕宜嘴里一口奶茶差点喷出来,她呛咳。「咳咳咳咳咳——好——好复古。」
「真是够了,她知不知道她之前写那什么枪战卖量很差啊?是差到谷底的那种差喔!什么『读者风评很好啊』,靠,读者的风评能全信吗?她懂不懂什么叫现实!现实!Reality!她的卖量都打对折了,我今天又被主编叫去念了一顿,跟她说这个不好不要写,她给我闹脾气不回信……拜托,我是帮她不是害她!」
前辈怒火燎原,比沙漠还火热,任婕宜只得宽慰。「要不你就让她写啊……」
前辈闻言,恨恨瞪她一眼,好似在嫌怪她成不了钢……这也是事实。「像你这样得过且过的真的很轻松啊,反正稿子来了就做,如果可以我也很想这个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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