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个女儿,我肯定能成为一个传说中的上海丈母娘,驱动房价的那种——证据之一是每次在美国玩,我总是随时开着Zillow(一家提供免费房地产估价服务的网站),实时查看周围房价:纽约的秋天好美!上西区的房价又涨了吗?1号公路风景奇绝!周围的学区怎么样,房产交易活跃吗?夏威夷碧波万顷!好的,好的,你们先上游艇拍照,我看看那栋房子的房型……
不仅如此,走到喜欢的地方,我总能直接看到自己住在里面的样子:
在科莫湖,我看见自己寂寞地住在湖边的小房子里,每周有个子不高晒得黑黑的话痨意大利人来吵吵嚷嚷地给我送水果,修门、修灯泡,夏天的时候,又嫉妒又羡慕地看着乔治·克鲁尼和他也许已经又怀孕的老婆坐着游艇从窗口的湖面飞驰而过;
俄罗斯边境,看着油画一样的小木屋,想断网断电视,把老公关在里面写稿子,吵架了,就哭着骑马到边上牧场的杉树边跟他决裂,咬牙说你走吧,我自己能学会砍柴生壁炉(如果大家好奇,我并不会骑马);
在加勒比海边,喝高了的我絮絮叨叨地盘算着拉上闺密一起干点什么大坏事,然后逃到此处的某个小岛上买个房子,两个人就着咖啡吃玉米面饼子,天天在屋里织着永远都穿不上的绒线衫,蓝色的电风扇在头上慢慢吹;
南法小小的古镇,我想象自己就是坐在二楼的那个老太太,从早到晚坐在阳台上,不管看得清看不清,叼着香烟眯缝着眼睛看路人,吃完晚饭,就拄着拐杖颤颤悠悠走在弹格路上,过马路的时候,世界为我静止,一辆车都不敢按喇叭催我,只有乌鸦、鸽子在我面前飞来飞去。
简而言之,我幻想的自己,即便是去私奔,也必须能有一套私奔目的地的房子,再破再小也没关系,但没有房产证的日子我不行。
说起来,我这热爱看房子的毛病,是因为留学落下的。二十几岁的时候不懂事,人们说知识改变命运我就听进去了,也没仔细问问知识到底是能把命运往好里变呢还是往坏里变,就决定把当主持人辛辛苦苦攒的几十万,全都拿去读书。当时我还在电视台工作,有一个人脉多路子广的同事,正在张罗去徐泾团购别墅,整套房子的价格,刚好就是我全部存款的数字。
要买房子还是要读书?我的亲友们分为两派意见。一派,以学经济的专家学者为主,他们唱衰楼市,觉得房价已经过热,还是选读书,那是永不落空的投资(现在好想回去拿十几年的房价甩他们一脸);另一派,以亲戚朋友的妈妈阿姨为主,她们常会组团到市郊去看房,像买白菜一样地买好房子,再出门接着跟路边卖草鸡蛋的小贩耐心地讨价还价。这些阿姨妈妈坚决主张我该买房子不要去读书……
后来的故事大家也都知道了,买房这种大事,还是相信买菜老阿姨的好——总之从此以后,我看见任何一套房子,都觉得像是我当年没能挣上的钱。
因为被知识改变了命运走了点弯路,我到30多岁才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第一套房。买房的决定非常突然——我有个好朋友,叫Stella,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工作之余买卖房子,并且战绩斐然,回望她的买卖纪录,她买入的价格永远是小区最低价,卖出的价格总是那一地段的价格最高点。
有一天Stella带我去看她新买的房子:优质地段的200平方米大平层,窗外开满鲜花,洗手间有我想要的大面梳妆镜、巨大按摩浴缸,化妆品层层叠叠地放在浴缸旁的架子上,可以边泡澡边追美剧。
“快去看房子,”Stella说,“现在是买入的好时候。”我周末回家吃饭的时候无意跟爸爸聊起了这个话题,我那一生从事情报工作的爹吃完午饭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对我说,某某路,正好在内环,有套不错的房子,你可以去看看。
我央求Stella跟我一起去看了房子。那是一个四面不临街的安静小区,总共住户只有八十几家,我看的那套房子在小区的一楼,虽然房子本身只有两室,但是送的面积很大,有阳光房,有地下室,有个小花园,有足够的空间给我放衣服和鞋子,房东还在卧室里装了一个桑拿房。
就是它了!Stella开始帮我跟中介讨价还价,我算着自己的存款差额,打电话去跟爸妈借剩下的首付钱:跟我人生中的每一次脑洞大开的双鱼时刻一样,这边交易价格还没说定,我已经想好了要把门边的整排柜子全部改成鞋柜,房间要刷成什么颜色,我每天要从哪条路开车上班比较不会堵。
有个朋友的朋友,偏巧也住在这个小区,听说我要买这套房子,犹犹豫豫地开口,劝我再好好考虑一下。我紧张得话都说不利索,结巴着问她:“这房子怎……怎……怎么了?”她看了我半天,神秘地对我说:“这是套凶宅,房东住进来没多久就病死了。”
我悬在嗓子眼的心一下就放下了,高兴地说:“好,不是房子结构有问题,没有造歪,没有漏水,那就是这套房子了。”
话说多年以后,迷恋、热衷凶宅主题的悬疑作家那多老师专门去打听了一下房东是怎么过世的,对方说,房东过世的时候都快90岁了。
就这样,毫无预兆地,我成了一个30多岁、独居、养了一条狗的女人。搬家的时候,Stella当时的先生跟着她来送礼,上上下下打量完我的家以后说:“这房子真不错,但是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有了一套房子,有了一个宠物之后,会很不想结婚。”
他一点都没有说错。
早上,我在闹钟声中醒来,狗狗过来舔我的手,蹭我的鼻子,阿姨准点来遛狗,拉开窗帘,一屋子阳光。我慢吞吞地洗漱,打扮完塞两口阿姨带来的生煎馒头去上班(工作倒是更努力了,因为开始还贷后,觉得有个巨大的把柄被抓在了老板的手上)。
下班回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躲在地下室看片子听音乐,带着穆时英的小说进干蒸房蒸桑拿,出来了给自己刷一身体膜,一边在屋里转来转去等着体膜敷完,一边跟女朋友们煲电话粥八卦,给人家提供各种不靠谱的情感意见……
周末睡到自然醒,爬起来烧茶、炖汤、吃点心,去花市买花、买鱼虫,在院子里侍弄几棵老也养不好的花花草草,顺手丢给水池边对着金鱼虎视眈眈的小野猫一根香肠吃,再把新买的衣服鞋子包包全部在沙发上摊开,一样一样地玩过来,不用担心妈妈数落我怎么又买了这么多一样的衣服……
一个女人在完全属于她自己的房子里,可以做如此之多的事,我体会着房子给我带来的温暖、安全、自在,常会在晚上偷偷看一眼我的房产证——谁又能想到,通过一个小破本子,我能发现这么多新的自由。
我开始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女性买房鼓吹者,女朋友失恋、离婚,我会带她们去做指甲、吹头发、买衣服,接着斩钉截铁地说:“我们看房子去——信不信由你,好几个女人就是这样买了房,美而英勇地舔干净了伤口,还赶上了最后几波房价的上涨。”
那时我已经跟那多开始约会。时间越久,我越迷恋属于自己的空间,他慢慢觉得大事不妙,某个周末,在我的阳光房里,他偷偷摸摸地跟Stella商量,想买一套更好的房子。“普通的三室两厅完全无法逆转她现在的局面了,我要买一套可以战胜她的房子!”我听到他斩钉截铁地对Stella说,Stella喝了口花茶,茫然地看着他。
那多几经辗转,找到了一个市中心的老厂房。这里原来是个街道的黑板工厂,一栋狭长的建筑,颤巍巍地存在于工人新村的小巷深处。我们很当心地开车进入堆满杂物的巷子里,看着面前这个黑黢黢的奇怪房子,天在下雨,我几乎都能听到雨水漏进房里的声音。“要不就它了?”那多试探地问我。
厂房的价钱在今天看来,简直便宜得不可思议,那多最终买下了它,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把里里外外重新修缮了一遍,把老厂房变成了一个能住人的地方。装修完的房子其实还挺好看,有天井,又有个小小的院子,春天,可以坐在躺椅上喝茶、看书,长方的房型是狗狗们的天然游乐场,两边门一开,兔兔和漂亮先生可以唰地从门的这边赛跑到门的那边,再嗖嗖地跑回来,一会儿功夫就玩得气喘吁吁;夏天,院子里的枣树掉下枣子来,我们收好洗干净,吃不完的还可以分给邻居。到了秋天的时候,我们结婚了。
我把自己的房子出租,住进了新家。习惯了独居以后,到了34岁的年纪再跟一个什么人同住,真的是一场噩梦。搬家之前,那多郑重地让我坐下,给我发了个免责声明说:“我发现你格外喜欢保持家具表面的整洁,这点我肯定做不到,我们以后不要为了这样的事吵架好吗?”
不好,无法做到不为这样的事吵架。我妈妈是个不擅家务的人,最喜欢乱堆东西,我从小跟她生活不堪其苦,暗暗发誓我自己的家具上能放的只有花和摆设,可是我的新家,书桌、床头柜、茶几……每件家具上都堆满了那多的各种杂物——我们有一张3米长的餐桌,没事的时候,我们都喜欢坐在边上写东西、看书。
不到一个月,餐桌上慢慢放上了那多的茶具、书、药、零食、水壶、插头,又过了一个月,3米长的餐桌只剩下1米多能够用来吃饭。为了让台面上的东西看着少一些,他买了条长边凳来收拾杂物,边凳放满了,他又买了张三角桌来放新的杂物,三角桌很快也放满了,这张吃饭桌子能用的空间,却依然只有1米多。
为了这张桌子,我们不知吵了多少架,有时候这桌子是争执的起点,从桌子说起,吵到我们的生活方式、对人生的态度、职业的选择;有时候,这桌子是问题的终点,两个独居很久,各自创业,步入中年才开始学习与他人同居的人绝望地意识到,自己和对方,无论在哪一方面,都很难做出根本性的改变,我们一连几天一言不发地坐在长桌的两边,各做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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