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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3页)

当汉斯在美丽的阳光照耀下,逛过小街时,几个月来第一次又感受到星期日的欢乐。一个人带着油污的手、疲乏的四肢劳动了一星期后,就会觉得街道更加喜气洋洋,阳光更加灿烂,一切都更加华丽,更加美好。现在他才能理解屠夫和硝皮匠,面包师和锻工,他们坐在屋前凳上晒太阳,看起来是那样非凡地兴高采烈,他不再把他们看作是凡夫俗子了。他瞅着工人们、伙计们和学徒们,他们成群结队地在散步或是上酒馆,帽子歪戴在头上,衬领雪白,身上节日礼服刷得干干净净。大多数,虽然并不总是这样,是手工业工人和手工业工人在一起,木工与木工在一起,瓦工与瓦工在一起,同行相聚,维护他们阶层的荣誉。而在他们之中,钳工是最体面的行业,领先的是机械工。这一切都有些乡土味道,尽管其中有些东西显得有点幼稚、可笑,但在这里面却隐藏着手工业行业的动人之处与自豪感,这些就在今天也还是一些可喜的和有价值的东西,连最可怜的裁缝学徒也能从中分享到一线光明。

看到那些青年机械工站在舒勒家门前安然自得,向过往的行人频频点头,相互交谈,你就可以知道,他们已形成了一个可靠的团体,不再需要外人,即使在星期日玩乐时也是如此。

汉斯也觉察到了这点,并且为自己属于这一团体而高兴。但他对于计划中的星期日消遣却有点害怕,因为他已经听说,机械工在生活享受上是大手大脚、丰富优裕的。也许他们还要去跳舞,这他可不会,然而另一方面却想尽可能经得起考验,不得已时冒点小醉的危险。他不习惯喝许多啤酒,至于抽烟,他费些劲能做到小心地抽完一支而不至于难受和丢脸。

奥古斯特兴高采烈地欢迎他。他说,虽然那个年龄大的伙计不愿意一起来,但是多来了一个别的工厂的同行,这样他们至少有四个人,这就足够把一个村子闹个天翻地覆了。今天啤酒每个人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因为这由他来会钞。他递给汉斯一支雪茄,然后四个人便慢慢动身,洋洋得意地漫步穿过小镇,到菩提树广场才开始加快脚步,以便及时赶到比拉赫。

河面平静如镜,闪烁着蓝色、金色和白色的光芒。温和的十月阳光透过林荫路上几乎完全光秃的槭树和槐树照射下来,晴空蔚蓝无云。这是个幽静、清洁、愉快的秋天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已经流逝的夏日一切美好事物像无忧无虑的、欢快的回忆充满在柔和的空气中。在这种日子里孩子们会忘记季节,以为该去采花了。在这种日子里,老人们在窗口或屋前的凳上,以沉思的目光凝视天空,因为他们似乎觉得不仅是这一年的,而且是他们全部生活的愉快回忆都在清澈的蓝空中飞过,可以看得见的。年轻人则心情愉快,按照各人的才能与性格,通过吃吃喝喝,通过跳舞唱歌,通过酒宴或是大打出手来赞美这美好的日子,因为到处都烤了新鲜的水果蛋糕,地窖里放着新鲜苹果汁或是正在发酵的葡萄酒,餐馆前和菩提树广场上演奏着提琴和手风琴,庆祝今年最后这些美好的日子,吸引着人们去跳舞、唱歌、谈恋爱。

他们这几个年轻小伙子快速向前走去。汉斯装着无忧无虑的样子抽着雪茄烟,吸得很舒服,连自己都觉得惊讶。那个伙计在讲述他漫游的经历,他那样大肆吹嘘,也没有人反对,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就连最谦逊的伙计,在他生活有了着落,而且肯定不会被目击者戳穿时,谈起他漫游时期1也会采用一种了不起的、飘飘然、甚至令人难以置信的口吻。因为手工艺工人在生活中美妙的文学是人民大众的共同财富,是从每一段个别的经历出发对传统的古老的冒险故事锦上添花,重新创作而成的。任何一个流浪职工,当他一讲起故事来,都是身上带着点不朽的厄伦斯皮格尔2和不朽的流浪汉的味道。

“就是我在法兰克福的时候,呃!那时的生活才有意思呢!我还从来没有讲过这事呢。一个有钱商人,那只馋嘴的猴子,想要我师傅的女儿做老婆。但是她就是不肯,因为她更喜欢我,她已经当了我的情人有四个月了。要不是我和老头子吵了架的话,现在我都留在那里,当他的女婿了。”

他接着说,师傅这个恶棍,曾经想刁难他,这个可恶的出卖灵魂的家伙,居然有一次还敢向他伸出手来,但他二话没说,抡起打铁的大锤,朝老头那样瞪着看,老头一声不吭就走开了,因为他保住脑袋要紧,后来用书面方式把他解雇了,这个胆小鬼。他又讲了在奥芬堡的一件大打出手的事,三个钳工,他也在场,把七名工厂工人打个半死——谁到奥芬堡去,只要问问那个高个子的乔治就知道了,这个人还在那里,当时他也在场。

这一切都是用冷淡而粗鲁的声调,然而带着巨大的热诚和喜悦的心情讲出来的。每个人都听得津津有味,还默默决定以后要在别的地方把这故事讲给别的同伴听。因为每个钳工都曾爱过师傅的女儿,都曾用锤向可恶的师傅打去,都曾痛打过七名工厂工人。这个故事一会儿发生在巴登,一会儿发生在黑森或是瑞士。一会儿不是用锤子而是用锉刀或炽热的烙铁,一会儿挨揍的不是工厂工人而是裁缝,但总归是老故事,而且大家也总是乐意听了又听,因为这些故事又老又好,而且给这一行业带来荣誉。这不是说,在那些流浪的手工业学徒当中就再也没有(连今天也还有)体验生活的天才或是创造发明的天才了,这两者其实是一码事。

尤其是奥古斯特听得入了迷,非常高兴。他不断哈哈大笑,连声附和,觉得他自己已是半个伙计了,摆出一副瞧不起人的享乐者的神气,对着金黄闪闪的空气吐烟。而讲的人则继续在扮演他的角色,因为他觉得这点很重要:他要表现出和学徒们在一起是他的屈就,因为他作为一个伙计本来在星期天是不会同学徒们在一道的。再说他参与喝酒,花掉一个小孩的钱,也是丢脸的事。

他们顺着河流在公路上朝下走了好长一段路程,现在他们面对一条朝山蜿蜒向上的小公路与一条陡峭的步行小道,要作出选择。小道要近一半。但他们还是选了公路,尽管它又远,尘土又多。步行小道是供上下班的人和散步的先生们用的。但一般老百姓,尤其是在星期天,都喜欢走那还没有失去它的诗意的公路。攀登陡峭的山路,那是庄稼人和城市里喜爱大自然的人的事,那是一项劳动或是一项运动,可并不是老百姓的娱乐。公路则相反,在上面走起来挺舒适,还可以一边聊聊天,对鞋子和节假日穿的服装比较省。在公路上可以看到车辆和马匹,碰到并且赶上别的闲逛者,遇到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姑娘和一群群唱着歌的小伙子。在公路上可以朝别人说笑话,别人会笑着加以回报。在公路上可以站着闲扯,有时还可以尾随着姑娘们嬉笑或是晚上同好朋友用行动来表达与排解私人纠纷呢!

于是他们就走公路了。公路的弯度很大,就像有时间的和不喜欢流汗的人那样笑眯眯地蜿蜒而上。那个伙计脱了上衣,把它搭在扛在肩上的手杖上,现在不讲故事而开始吹起口哨来了,以一种非常粗野和有趣的方式,一直吹到一小时后到达比拉赫为止。路上也有人针对汉斯说了些挖苦的话,但并不使汉斯感到特别难堪,倒是奥古斯特比汉斯自己更急切地把这些话挡回去了。于是他们现在到了比拉赫。

这个村子有红瓦盖的和银灰色草铺的屋顶,与两旁的秋天色彩的果树相映成趣,耸立在黑压压的山林背后。

这些年轻人对光顾哪一个酒馆达不成一致的意见。“船锚酒店”有最好的啤酒,但“天鹅酒店”的糕点最精美,而“尖角酒馆”则有个漂亮的老板女儿。终于采纳了奥古斯特的意见,去“船锚”。他眨眨眼提示说,喝几杯啤酒再去“尖角酒馆”不迟,反正酒馆也不会跑掉。大家都同意,就走进村子,经过厩棚,经过边上镶着天竺葵枝干的低矮的农家窗户,向“船锚”走去。它的金色招牌越过两棵圆圆的小栗树,反射着阳光,闪闪发亮,吸引着顾客。遗憾的是,那个伙计一心想坐的里间已经客满,他们只得在庭园里就席。

照客人们的看法,“船锚”是个优雅的酒店,那就是说,不是老式的农家酒肆,而是时髦的砖砌小方块建筑,有许多窗子,客人坐的不是凳子而是椅子,还有许多白铁皮做的彩色广告牌,此外还有个城市打扮的女招待。老板从来不是穿件衬衫就露面,而总是棕色西装笔挺,样式时髦。其实他已破产,他自己的房子是向他的主要债权人——一个大啤酒酿造商——租来的,从此变得更体面了。庭园是由一棵槐树和一个大的铁丝网组成的,铁丝网目前有一半长满了野葡萄。

“祝你们健康,伙伴们!”那个伙计喊道,同另外三个人碰杯。为了表现自己,他一口气喝干了整杯酒。

“喂,漂亮小姐,这儿一点也没有了,请您马上再拿一杯来!”他向女招待喊着,同时把酒杯隔着桌子递给她。

啤酒味美,清凉,又不太苦。汉斯喝得津津有味,奥古斯特喝时脸上带着一副内行的样子,咂咂舌头,同时不断喷烟,像一只蹩脚火炉,这叫汉斯暗自叹赏不已。

和那些精于人生和享乐之道的朋友一起坐在酒馆的桌旁,像个理应得到这种享受的人一样,这样过个快快活活的星期天倒也不错。一起嬉笑,有时自己也大胆说个笑话,真有意思!酒喝完后用杯子在桌上用力一碰,无忧无虑地喊声:“再来一杯,小姐!”真有意思!向邻桌的熟人敬酒,左手夹着个已经熄了的雪茄烟头,像旁人一样帽子歪在脑勺后面,真有意思!

一同来的那个外厂伙计也开始兴致勃勃,谈笑起来。他说认识在乌尔姆的一个锁匠,此人能喝二十杯啤酒,乌尔姆的好啤酒。他喝完后还抹抹嘴说:“好!现在再来一满瓶葡萄酒!”他还认识康斯塔特的一个伙夫,他能接连吃十二根腊肠,以此打赌获胜。但第二次再打这样的赌时却输了。他错误估计能把一家小酒馆的菜单统统吃遍,而他也几乎吃光了所有的菜,但是菜单最后是四种干酪,他吃到第三种时,就把盘子一推,说:“现在我宁可死也不愿再吃一口了。”

这些故事也博得了热烈掌声。人们发现世上到处都有酒量大和饭量大的人,因为人人都会讲这样一个英雄好汉和他的业绩的故事。在有的人讲起来是斯图加特的某个男人,在另外一个人讲起来又是某个龙骑兵,“我想是在路德维希堡的。”有的人讲起来说是吃了十七个土豆,而另外一个人讲起来是吃了十一个煎蛋饼带色拉。人们讲这些事情时总是非常具体,一本正经,同时还满意地一心认为世上确实有各式各样的才子和值得注意的人,其中也有奇妙的怪人。这种舒适满意的神态和具体性是每一个酒店常客庸俗生活的古老可敬的遗产,而且就像喝酒、谈政治、抽烟、结婚和死亡一样,传给了青年人。

喝第三杯酒时,有人问是不是没有糕点,他们把女招待喊来,了解到的确是没有糕点,大家对此非常愤慨。奥古斯特站起来说,既然连糕点都没有,那就再跑一家吧。那位外厂的伙计骂这家酒店太糟糕。只有法兰克福人主张留下不走,因为他已经和女招待混得有点儿熟了,还着实地摸了她几次,汉斯都看在眼里。见到这种情景又喝了啤酒,汉斯奇怪地激动起来。现在离开此地,他很高兴。

算过账,大家都走到街上时,汉斯开始感到他喝的三杯酒有点起作用了。这是一种舒服的感觉,一半是疲倦乏力,一半又是兴致勃勃。他的眼睛也好像被一层薄纱似的东西蒙住,透过这层薄纱,看一切东西都更遥远,几乎都不真实,很像在梦中见到的那样。他不断地要笑,帽子歪戴得更狠一些,自己觉得很像个地道的寻欢作乐的家伙。那位法兰克福人又以他那种好斗的方式吹起口哨来了。汉斯试图能合上拍子行走。

“尖角酒馆”相当清静。有几个农民在喝新葡萄酒。这里没有散装啤酒,只有瓶装的。于是每人马上弄来一瓶。那位外厂伙计要表现一下自己很慷慨,为大家叫了一只大苹果蛋糕。汉斯突然觉得饿得慌,接连吃了好几块。坐在这家旧的发黄的小酒馆的坚实、宽敞的靠墙板凳上,不引人注意,十分舒适。老式的餐柜和大火炉隐没在半暗处,在一只带有木棍的大鸟笼里两只山雀在扇动翅膀,满满一枝红花楸果子从格子里塞进去作鸟饲料。

老板到桌旁来了一会,对来客表示欢迎。这之后又隔了一会,才正式交谈起来。汉斯喝了几口味道浓的瓶装啤酒,很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把整瓶喝光。

那个法兰克福人又自鸣得意地谈起莱茵地区葡萄园节日,谈到徒步旅行和投宿小客栈的生活,大家高兴地听着,连汉斯也笑得不可开交。

蓦地,汉斯觉得自己不太对头。他老是感到房子、桌子、酒瓶、杯子和朋友们汇成一片柔软的褐色云层,只有使劲睁眼,才又显出原来的形象。有时谈话声和哄笑声热烈起来,他也随着大家大笑,或者搭讪几句,但讲过后立刻就又忘了。大家碰杯时,他也跟着碰,一小时后,他惊讶地发觉他的瓶子空了。

“你的酒量很大,”奥古斯特说,“要不要再来一瓶?”

汉斯笑着点点头。他过去把这样一种狂饮想象得过于危险了。而现在,当那个法兰克福人开个头,大家都跟着唱起歌来时,汉斯也放开喉咙一道唱起来。

这期间,酒店客满了,老板的女儿也来帮女服务员招待客人。她个子高大,长得漂亮,带有一张健康、有力的面孔,一双沉静、褐色的眼睛。当她把新瓶放在汉斯面前时,坐在旁边的那个伙计立即向她大献殷勤,但她并不加以理睬。也许她是为了向那人表示她看不起他,或者也许她是喜欢这个可爱的小人儿,她转身面向汉斯,很快地用手摸摸他的头皮,然后就回到柜台后面去了。

那个伙计已在喝第三瓶了。他追在老板女儿的后面,使出浑身解数,想和她攀谈一番,但是毫无结果。那高个子姑娘冷淡地瞧瞧他,不同他搭腔,立刻就转身走了。于是他回到桌旁,拿空瓶敲敲桌子,突然兴奋地嚷道:“让我们大家快活快活,孩子们,干杯!”

现在,他讲起一个粗俗的女人故事来了。

汉斯还只能听见一种含含糊糊交织在一起的谈话声音,当他差不多要喝完第二瓶酒时,他开始觉得说话,甚至连笑都是很困难的了。他想走到山雀笼那儿去,逗逗鸟儿玩。可是走了两步就感到头晕,差一点儿跌倒,又小心翼翼地走了回来。

从这时起,他那种肆意放纵的高兴表情逐渐消失。他知道,他喝醉了。他觉得这种狂饮已无乐趣。他好像在遥远的地方看到种种灾难在等待着他:回家,受父亲凶狠的责骂,以及明天早上又得去工厂。他的头渐渐地也痛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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