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投降吧。
她:不,该投降的是你。走吧。
他:我们之间不该这样的。
她:我们现在必须这样。
他:你爱我,所以你会对我投降的。
她:闭上你的臭嘴。别说了。快别说了。
他:我以为你的口才很好。我们玩游戏时你的口才真的很好。我们玩应召女郎和顾客的游戏时,你会说各式各样的邪恶的俏皮话。我们玩杰米遭到强暴的游戏时,你会发出各式各样的悦耳的声音。可现在你就只会说“闭上你的臭嘴”和“别说了”吗?
她:我告诉你我们结束了,真的结束了。你走吧。
他:我不走。
她:那么我走。
他:你要去哪儿?
她:远方。
他:得了吧,亲爱的。你有全世界最漂亮的阴户。让我们玩点新的花样。再说点邪恶的俏皮话。
她:离开我吧。请你马上离开。比利就要回来了。出去。快离开这里,要不我就报警。
他:我要等到警察看见你戴着那样的胸罩、穿着那样的短裤再走。他们要是看见了,也不肯离开的。你有最漂亮的阴户和最下流的本能。
她:不管我说什么你都要提到我的阴户吗?不论你怎样对人家解释,他们就是不听你的。
他:这么说让我觉得热火朝天。
她:让我觉得怒火冲天。我现在就离开这所房子。
他:瞧呀,瞧这儿。
她:不要!
(可他没有停止,于是她逃跑了。)
咖啡馆里的人们也许会轻易地误认为克里曼是我的儿子,因为我并没有制止他那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的滔滔不绝,还因为在关键时刻他都会伸出手来碰碰我——碰我的臂膀,我的手,还有我的肩膀——为了使我信服他说的话。
“那天大伙儿的表现都很出色,”他对我说。“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一位名叫麦克唐奈的记者。他说了诸如‘我努力保持轻松愉快的心境,因为那是让我在这里不会发疯的唯一方式’这样的话。他说了许多故事来让我们了解乔治的为人。他说得热情洋溢,满怀着对他的热爱。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别人的发言都是冷冰冰的。可你从麦克唐奈身上感觉到的是一种强烈的男性的爱。还有敬慕。还有对乔治的为人处世的理解。我想就是他告诉了我们关于乔治和他的T恤衫的故事,不过也有可能是那个鸟类专家说的。总之,他们是去亚利桑那找寻某一种鸟类的。他们在向晚时分进入了沙漠地带。他们知道那种鸟就是在黄昏时候出没的。可他们没能发现这种鸟。突然,乔治脱下他的T恤衫,把它高高地抛到天上。一群蝙蝠向它扑了过去,它们围绕着T恤衫直到它掉在了地上。于是乔治又把它往天上抛,一次接着一次,用尽力气把它抛得很高。越来越多的蝙蝠在它周围聚集,乔治大声喊道:‘它们以为它是一只巨蛾呢!’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雨王亨德森》(39)的末尾部分,亨德森在拉布拉多(40)或纽芬兰(41)下了飞机,我记不清到底是哪一个了,开始在冰天雪地里跳起舞来,带着他那非洲雨王的无限活力,这样生动的活力你在一万个有财有势的Wasp里只能找到一个。那就是乔治的胜利所在。那就是真正的乔治。一个活力无限的Wasp。我要是能记住更多那个了不起的家伙说的话就好了,因为他是个见多识广的人。可就在那时候,可恶的歌声再次响起。‘哦,赞美我主!赞美我主!’每当我听到‘赞美我主’这句,我都会在心里说,‘他不在这里,大家都知道他不在这里,除了你们。这里是他最不可能来的地方。’在那个演唱组里有各种体形各种尺码的黑人女子。有如柏油桶般的胖女人,有看上去足有一百岁的奇丑无比的光头小女人,还有瘦长、苗条、优雅、漂亮的姑娘,有些姑娘很是害羞,你看见她们的眼神就会明白当她们的主人回来拉上她们去野地里寻欢时她们会感到何等的恐惧。而那些高大的女人有的满怀自信,有的脾气暴躁,还有五六个油头粉面的黑人男子也在那里一路唱着,而我的脑子里不停地想着的是奴隶制度,祖克曼先生。我以前和黑人在一起的时候从没有那么认真地思考过奴隶制的问题。因为他们的听众都是些白人男女,所以我觉得他们是一帮吟游歌手。在那个基督会堂里,我依稀看见了最后一点奴隶制的碎片。在他们身后,在环形殿的殿头,有一个金色的十字架,巨大无比,足可以把金刚(42)都钉上去了。我必须要告诉你——我最恨美国的两件东西就是奴隶制和十字架,尤其是当这两样东西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奴隶主们宣称上帝在圣经中告诉他们他们有权拥有奴隶。可那简直就是扯淡,我讨厌这种混账话。接着,又有人站出来发言了。总共九个人发言。”
午饭端上来了,他慢吞吞地喝掉了半杯咖啡,可我依旧保持沉默,我决心不发一问,等着看他下一步要如何来收拾我,如何来使我信服他是一个二十八岁的文学巨人,所以我不该挡他的道。
“你会好奇我是怎么碰到乔治的吧,”他说。“我是在他来哈佛妙文社(43)参加一个派对的时候认识他的。他和我的女友在一张桌子上跳舞。她是派对上最性感的姑娘,所以他把她挑了出来。他棒极了。他做了一个了不起的发言。乔治·普林顿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人家说就是在临终的时候他也会把一切都安排得优雅别致。简直是放屁。他不过是没有机会和人干仗罢了。他是个好强的人。如果真的到了那么一天,他会用朝自己开一枪的方式来告别这个世界的。要叫他在晚上、在睡梦中平静地上路吗?连这么想想都觉得无聊。”
他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乔治写过的一本书,在书里他采访了一些他在文学界的好友,采访的主题就是他所谓的“死亡的幻想”。等我回到家,我在书房里找到了这本书,它叫“业余拳击手”,书的开头描写的是一九五九年他和阿奇·摩尔在拳击场上的冒险,结尾写的是一九七四年的扎伊尔(44),乔治去那里为《体育画报》采访穆罕默德·阿里对乔治·福尔曼的重量级拳击冠亚军决赛。《业余拳击手》出版于一九七七年,当时普林顿正好五十岁,他多数是在接近五十岁的时候研究并写下了这部作品,让别的作家来告诉他,他们是如何想象自己的死亡场面的,对他来说这一定是个有趣的工作——这样的内容,由他描述起来,总是会充满了喜剧感或荒诞感。专栏作家阿特·布赫瓦尔德(45)告诉他,他“想象自己在九十三岁的时候在温布尔登(46)男子网球决赛场的球场中央暴毙而亡”。在金沙萨(47)的洲际大饭店的酒吧间,一位称自己是个“自由职业的诗人”的年轻英国女子对乔治说,“如果能在一个摇滚乐队里弹着电吉他时触电而死就实在是妙不可言了。”当时梅勒也在金沙萨,准备以那场决赛为题写一部作品,他似乎最喜欢被一头动物吃掉的死法——如果在陆地上,就死于一头狮子;如果在海里,就死于一条鲸鱼。而对于乔治自己来说,他会想象自己死在扬基体育场,“有时候作为一个击球手,被一个满脸胡髭的恶汉的一记投球打中脑袋;有时候作为一个外场手(48),在飞奔中一头撞上了一根本来放在内场的标杆”。
真是幽默,真是奇特——乔治和他的朋友们在意识到自己也会死之前就是这样来想象死亡的,那时死亡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可以拿来取乐的又一个对象。“哦,那样的死法多有趣!”可乔治·普林顿死得既不幽默也不奇特。也根本不是什么幻想曲。他没有穿着笔挺的细条纹西服死在扬基体育场,而是穿着睡衣死在梦中。他死得和我们大家没啥两样:不过是个业余爱好者。
我受不了他。我受不了他那顽童般的特大能量和自以为是的得意洋洋,以及透过那热情洋溢的夸夸其谈显露出来的傲慢。他那咄咄逼人的锋芒——乔治肯定也会受不了的。可如果我想竭尽全力来阻止克里曼写洛诺夫的传记,我就必须克制住起起落落的想要开车回伯克希尔山的冲动。我就必须等到看见他想要用来扩大他的战果的进一步行动。近年来,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该如何来缓解正面的冲突,我暗暗叮嘱自己不要低估对手的狡猾,因为他把自己伪装成了一泓饶舌的间歇泉。
他喝完第二杯咖啡,突然说道:“洛诺夫和他的姐姐隐瞒了真相,不是吗?”
原来如此,杰米把告诉我的话也告诉了他。那是杰米又一个叫人不放心的地方。如果我把她作为我和克里曼之间的中间人,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胡扯,”我说。
他弯下身去拍了拍公文包的侧面。
“一本小说不能成为证据的,”我说,“小说毕竟是小说,”一边继续吃我的午饭。
他微笑着再次弯下身去,这次他打开了公文包,取出一只薄薄的牛皮纸信封,打开信封,把里面的内容倒在了桌子上,就倒在盘子的中间。我们坐在小餐馆的窗户边,可以看见大街上过往的行人。我放眼望去,只见每个路人都在打手机。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些手机正是我想躲避的一切的化身呢?它们证明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这个人人一部手机的世界里,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与那些行为方式大同小异的现代人之间相隔了怎样的千山万水。我想,我已不再属于这个世界。我的身份已然失落。走吧。
我拿起照片。总共四张已经褪色的照片,都是瘦高个的洛诺夫和一个瘦高个的姑娘的合影,克里曼让我相信这位姑娘就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姐姐弗里达。其中一张是他们站在街道边上,后面是一幢没什么特色的木屋,木屋仿佛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弗里达穿着一条薄薄的白色连衣裙,一头浓密的长发编结成了大辫子。洛诺夫靠在她的肩头,感觉上是大太阳让他觉得疲软了,弗里达是个下巴宽阔的姑娘,她开怀大笑着,露出满口大牙,显得健壮结实、生气勃勃。洛诺夫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一头往后梳的乌发,清瘦的脸膛上显露出一种也许能使人相信他是个年轻的荒漠居民的表情,一半穆斯林,一半犹太人。另一张照片上,他们俩坐在一张野餐的毯子上,笑着望向某个看不清楚的东西,洛诺夫手指着一盘食物。第三张照片上他们俩都大了几岁,洛诺夫往空中举着一只手,弗里达显得更为强壮了,她把自己扮成一只狗,趴在地上乞求着。洛诺夫的表情很严肃,好像是在对她下命令。第四张照片上的弗里达肯定已经满二十岁了,不再在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恶作剧下扮演驯顺的女仆角色,她已经出落成一个高大壮实、不苟言笑的年轻女子;相比之下,十七岁的洛诺夫则显得天真幼稚,似乎除了无害的少年读物外任何诱惑都无法腐蚀他那纯洁的心灵。这样的照片除了克里曼那种狂热发烧的脑袋外任谁看了都会以为极其平常,大多数人都会合理地认为这对同父异母的姐弟在一起处得很开心,他们互相取乐,互相理解,这些照片不过是他们的父母或邻居或朋友在二十世纪最初的二十五年里为他们拍下的一些生活照而已。
“这些照片,”我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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