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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节 台湾第一悍匪陈新发覆灭纪实(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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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砰砰。」

1992年4月,台北市吴兴街,警匪激烈交火两千余枪。

这是台湾治安史上最惨烈的警匪枪战。

匪徒火力强大,甚至与警方互掷手榴弹。

连台北市警察局信义分局的库存子弹都消耗殆尽。

硝烟散去,大火扑灭,犯下54起绑架、杀人案的陈新发成了一具焦尸。

这场追捕,也成了曾任台北市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侯友宜心中永远的痛。

1.乱花迷人眼,小伙入歧途

台湾宜兰县的警方在墓园发现一具身中七枪的尸体。

经调查,是一家美容院的吴姓老板被歹徒强押,勒索500万元赎金(新台币,下同)。

老板以为绑匪只是吓唬他,不愿配合。

谁能想到绑匪将老板绑架,手持黑市所买来的双枪,连开七枪泄愤。

绑匪名为陈新发,绰号「阿龙」。

警察了解到,陈新发在江湖上能迅速闯出名堂,全凭一个「狠」字。

陈新发

20世纪80年代,台湾经济腾飞,遍地黄金,坊间有「台湾钱,淹脚目(脚踝)」之说。

但这是一个疯狂的年代。

经济繁荣带来的是人心浮躁,各类重大刑事案件数量开始飙升。

台湾地区「警政署」自1984年开始发布「十大通缉要犯」名单。

1991年,高居通缉要犯榜第二名的正是陈新发。

陈新发是宜兰人,自幼家境贫寒,早早辍学到台北谋生,同乡介绍他到大屯酒店当泊车小弟。

大屯酒店在台北以色情服务著称,不少富商、黑道流连此地。

酒店人来人往,陈新发有了与黑白两道接触的机会。

时任台北市刑警大队侦查四队队长杨哲昌:

「其实我那时候也跟陈新发认识,他还是一个蛮乖巧的小伙子,也很客气的。」

台北经商机会较多,很多宜兰人背井离乡前往台北闯荡。

杨哲昌手下有一个刑警干员名叫李富星,也是宜兰人,年长陈新发十几岁。

李富星常常在抚顺街(大屯酒店所在地)、锦州街一带巡逻,一来二去和陈新发熟识,更把陈新发当作是自己的亲弟弟。

出于警察职责,李富星也从陈新发那里获得了不少关于黑道的情报。

刑警李富星

刑警队长杨哲昌

黑道大哥出手阔绰,光是给泊车小伙的小费就以千元为计。

有钱人将千元大钞撒在地上,任女陪侍在地上打滚,身上粘住的钞票就都归女陪侍所有。

陈新发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免心生羡慕。

当泊车小弟的那两年,陈新发心中种下了一颗「混江湖、当大哥」的种子。

19岁那年,陈新发被征招入伍。

一次休假期间,陈新发趁机当了逃兵,开始了江湖生涯,在宜兰犯下枪杀美容院老板的血案。

2.强掳县议员,深山擒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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