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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庸 年 记小传(第1页)

正文金庸年记(小传)金庸,本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一九二四年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袁花镇的名门望族。

查家几百年来名人辈出,领尽**,清朝皇帝康熙称之为“唐宋以来巨族,江南有数人家”。

一九二九年(五岁)入读家乡海宁县袁花镇小学。

一九三二年(八岁)那年,查良镛无意中看到武侠小说《荒江女侠》(作者顾明道),“琴剑二侠”的行侠生涯深深地吸引了他。

这是查良镛看到的第一部武侠小说。

之后,查良镛到处搜罗武侠小说(如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与《近代侠义英雄传》等),一睹为快。

一九三九年(十五岁)读初三时,查良镛与同学合著的第一本书《献给投考初中者》出版,畅销省内外,开始初露才华。

一九四一年(十七岁),他因在壁报上刊文(题为《阿丽丝漫游记》)影射着讽刺学校的训导主任,被浙江省立联合高中勒令退学。

后一年,自浙江省衢州中学毕业。

查良镛小时候的理想是:当一名外交官。

抗战后期,年方二十(一九四四年)的他如愿考进中央政治大学外交系,由于看不惯一些国民党职业学生在大学里横行霸道、整人打人,于是“行侠仗义”,打抱不平。

谁知,他的“侠举”惹了祸,校方接到投诉后勒令其退学。

“查少侠”只好离开校园,浪迹江湖(后曾在中央图书馆阅览室挂一职衔)……一九四五年(二十一岁),他在杭州任《东南日报》外勤记者及英语电讯收译员。

一九四六年年底,又转赴上海东吴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课程,并被上海《大公报》录取为国际电讯翻译,成为兼职记者。

一九四八年(二十四岁)年底,查良镛被调派往香港《大公报》继任翻译工作,并在来年发表国际法论文《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文。

“身无分文走香江”的查良镛,从此就得靠自己的双手打天下,而他与《大公报》几十年的恩怨情仇也由此开始。

重回《大公报》不久,就在一九五二年(二十八岁)被调任前往复刊后的《新晚报》任副刊编辑。

其间,曾以姚馥兰、林欢为笔名撰写影评,并写出《绝代佳人》、《兰花花》等电影剧本。

当时,梁羽生也正好在《新晚报》任职,两人一见如故,成为莫逆之交。

他们一起下棋,一起写棋话,时常海阔天空闲聊——而聊得最起劲的则是武侠小说了。

一九五三年的时候,梁羽生以《龙虎斗京华》一书打响。

到了一九五五年,三十一岁的查良镛亦偶试身手,其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在《新晚报》“天方夜谭”版连载一年多(一九五五年二月八日到一九五六年九月五日)而一举成名。

至此,“金庸”作为一个“神话”由此诞生,同时也奠定了他武侠文学的基业。

五十年代的金庸(查良镛)、梁羽生(陈文统)、百剑堂主(陈凡)因同写武侠小说,还都供职于《大公报》,故人称“三剑客”。

某日,他们突发奇想:要在报上开设《三剑楼随笔》专栏,三人合写,以展现“三剑客”“相会时互放的光芒”,给“新派武侠”留下一段历史见证。

一九五六年,《大公报》上开辟此专栏,而金庸的《碧血剑》也开始在《香港商报》“说月版”连载(一九五六年一月一日到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九五七年,三十三岁的他因暗恋长城电影公司一位著名影星(夏梦),离开《新晚报》进入了长城电影公司,担任编剧和导演。

在此期间,金庸推出的石破天惊之作《射雕英雄传》(连载于《香港商报》),引起倾城热卖和全城争读。

该书更被视为“天书”,金庸在新派武侠小说里的宗师地位亦由此奠定。

一九五八年,查良镛与程步高合导电影《有女怀春》,来年则与胡小峰合导电影《五老虎抢亲》。

同年,三十五岁的他拿着自己的八万港币,自立门户,创办《明报》。

很多人都认为不出一年半载,《明报》就会关门大吉。

但查良镛凭着他的一支如椽妙笔和创作的武侠小说《神雕侠侣》(在《明报》的创刊号上开始连载;《雪山飞狐》是在《新晚报》上连载的)、《倚天屠龙记》(在一九六一年和《鸳鸯刀》、《白马啸西风》开始在《明报》连载)等,撑起《明报》大业,使《明报》得以苦苦维持下去。

一九六二年五月,十万大陆居民波浪式地涌向弹丸之地的香港,形成一股浩浩荡荡的“逃亡潮”,香港处于一片混乱之中。

“明报”因倾力倾情地报道、评论“逃亡潮”而声名大噪,发行量遽增,苦苦支撑的局面终于宣告结束。

一九六○年(三十六岁),查良镛为《武侠与历史》杂志撰写《飞狐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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