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官新奇之谈,尝含蓄作者胸臆。初考索种种因果,无一获焉,则茫乎不知心之所适,譬如泛扁舟以济沧海。既而得意,则栩栩然独自乐。视人之所未见,识人之所未知,而治乱得失,莫不敢载焉,世态情致,莫不敢写焉。排纂稍久,卒成册。犹彼舶人漂泊数千里,至一海岛,邂逅不死之人,学仙得货,归来告之于人间也。然如乘槎桃源故事,众人不信之。当时以为浪说,唯好事者喜之,不敢问其虚实。传迨数百年,则文人诗客风咏之,后人亦复吟哦而不疑。呜呼,书也者实不可信,而信与不信有之。自国史绝笔,小说野乘出焉,不啻五车而已,屋下架屋,当今最为盛。而其言诙谐,甘如饴蜜,是以读者终日而不足,秉烛犹无饱焉,然益于其好者几稀矣。又与夫烟草能醉人,竟无充饮食药饵者无以异也。呜呼,书也者实不可信,而信与不信有之。信言不美,可以警后学;美言不信,可以娱妇幼。傥由正史以评稗史,乃圆器方底而已,虽俗子固知其难合,苟不与史合者,谁能信之。既已不信,犹且读之,虽好亦何咎焉。予每岁所著小说,皆以此意。顷八犬士传嗣次,及刻成,书贾复乞序辞于其编。因述此事,以塞责云。
文化十三年丙子仲秋闰月望,抽毫於著作堂南窗木樨花荫。
蓑笠陈人解识
此辑至第二卷伏姬之事已述毕。然第一辑第十回标题〔即:孝德犯禁丧一妇人,伏姬裂腹走八犬子〕应叙者,实即本辑第十三回所写之内容。因前者故事方开端,未及写就,而已届刊行之期,故作者唯将故事梗概预告读者。遂遥遥先于所叙故事,于书前刊载绣像。本拟以七卷十四回作为前帙,然因投书贾之所好,不得已每编五卷,逐年续出。
上述书前绣像中之人物,有些于第三辑各卷方予叙写,如军木五倍二、网乾左文二郎、土田士太郎、交野加太郎、板野井太郎等,即是如此。本拟略作叙述,然因有关八犬士之叙写内容尚未拟定,为搪塞书贾,不唯稿本犹未叙及,甚至故事梗概亦竟未拟就,便一心预作绣像。其后虽有按绣像叙写者,但内容大体相去未远。吾尝悉心尽力整理书稿。然因经抄写、刻版者多人之手,犹有不少讹误,未及校正。此亦为时有之事,乞请看官谅察焉。
马琴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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